2021年8月7日上午十点40左右,我母亲因腹痛进入株洲市三三一医院急诊科,在此期间,我母亲多次出现休克症状,当班医生均未采取积极处理治疗,仅做了基础补液,且未告知家属禁饮禁食导致母亲大量喝水。上午11点20左右在增强CT出来的情况下,当班医生说请了会诊,但家属在场的情况下,全天一直未见会诊医生,后来医院解释到由于株洲发生疫情,为减少接触,均采用电话会诊形式。可在封存病例当中并没有发现会诊单以及会诊结果。就算按照院方解释,如果当时医院告知家属会诊结果是需要做手术,在当时的情况下面明确得知我母亲最初的病情可以不通过手术治疗,我们根本就不会将患者继续留在三三一医院,最终导致从上午拖到下午5点45才入院,进入住院部我母亲早已经处于紧急休克状态,已经来不及转院,331医院遂开展急诊手术,且在家属仅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,并未签署重要器官切除申请表的情况下擅自将左肾切除。三三一医院急诊科付主任以及医务科孟主任将责任归咎于疫情政策,可我们家属方认为,这不是政策的原因,因为在进入急诊科没有告知家属患者病情以及他们的会诊结果,家属无法做出判断,延误病情最终导致不可逆转的结果才是关键。当班医生的不作为,却将责任推脱给政府和国家疫情防控政策,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。医院医生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把锅甩给政府?为了引起老百姓和政府的矛盾?疫情不是医生不作为的借口!!!
展开